网友:商丘第一人民医院屡被爆出专家会诊费成隐性收入,多次被曝,多次调查,依旧猖狂!这个医院到底还是不是“人民医院”?
【以往报道】 2015年,网友爆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心外科主任刘宁、主治医生刘伟以邀请北京阜外医院专家会诊为由向患者家属索要7000元红包和一张火车票,结果3天3次开胸手术后致使患者死亡事件。 2016年,患者家属李女士反映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申主任以邀请河南省某附医院医生进行专家会诊为由,向其索要6000元费用,无任何票据。 李女士说母亲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精神外科就医,为了能够让母亲尽快康复,全家积极配合医院进行治疗。“开始时候说我妈这是个普通手术,后来说手术做不了,需要请专家来进行手术,请专家的费用为6000块钱。”李女士告诉记者,精神外科申主任邀请了省某医附院周医生,并收取了6000元专家会诊的费用,“申主任说‘外请专家的费用没法下账,所以没有收据。 与李女士一样,交了邀请专家会诊的费用却没有收到任何收据的还有张先生。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为了找更好的医生为自己的父亲治病,听从主治医师的话,交了5000元的专家会诊费用,“钱是交了,但是没有票据。” 记者对此进行了报道,商丘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韩传恩声称“责成分管领导尽快调查。” 2017年7月11日,记者再次接到患者家属杜先生的反映,称商丘第一人民医院心外科主任刘伟以邀请北京阜外医院宋姓专家为其父亲进行手术为由向其索取一万两千元费用,无任何票据,手术后其父不幸身亡。 7月11日早上,记者接到虞城县黄冢乡彭尧村村民杜先生反映,称7月10日上午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心外科主任刘伟向其索取一万两千元费用,声称北京阜外医院来的专家为其父亲进行手术,并说“这是专家会诊费,直接给专家的,没有票据。” 杜先生告诉记者,其父亲是糖尿病、心绞痛患者,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两周,院方强烈要求患者进行心脏动脉搭桥手术。“都在等安排手术,住院两周我们排上了手术,昨天上午告诉我北京的专家来做手术,要给院里交五、六万元手术费,再要给专家交一万两千元手术费,我就拿现金一万两千元交给了心外科主任刘伟。”杜先生告诉记者,刘伟收取了一万两千元,并没有提供任何票据给自己,“他直接说了,说这钱是要给专家的,没有票据。” 据杜先生说,此北京阜外宋专家是为父亲同病房患者做手术的,“一共两个病号,我爸爸是第二个,排到我们手术了,告诉我们专家手术收费一万两千元,事先没有给我们沟通,也没有书面同意书之类的让我们签订。” 杜先生说自己的父亲虽然住院了,但是身体状况挺好,住院两周经常在医院里转悠玩,精神状态很好,直到昨天下午5点半,父亲从手术室出来就直接被推进重症监护室,晚8点左右被告知自己父亲出血,然后接到了父亲离世的噩耗。 杜先生讲述,上午的时候因为要看造影,自己见到了这个专家,但是下午父亲是5点30分出手术室的,而这个专家4点10分就背着黑包走了,距离父亲出手术室有1小时20分钟。“到底是谁给我爸做的手术,专家做手术为什么不做完?”杜先生说自己找商丘第一人民医院解决此事,得到“专家手术没做完就走,我们让他给你退专家费”的回复,目前任何事情都没有解决。 【家属疑惑】 1.临时邀请准备给其他病患做手术的专家为患者做手术,未事先和家属进行沟通,这样邀请专家的费用应该由患者家属出吗?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中注: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此次邀请专家是否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的邀请? 第五条注: 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 3.明文规定会诊费用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并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为什么科室主任私自收取,收取费用流向何处? 《规定》中第十五条对会诊费用的收取及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4.商丘第一人民医院违规收取专家会诊费被曝多次,媒体曾就此进行关注,为什么在韩传恩院长的责成查处下越查越疯狂? 【院方回应】 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韩传恩,均无果。商丘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陈主任就此事回复记者:“这些情况我都不清楚,我们医院5点半就下班了,明天你再问,我带你到相关科室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中注: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规定》中第十五条对会诊费用的收取及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针对此事,记者将会继续关注。 附:《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会诊费成隐性收入》媒体报道链接: http://www.thepeople.com.cn/html/2016/0504/40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文件链接: http://www.nhfpc.gov.cn/fzs/s3576/200804/26c2621ca2bf4776995e2607355d0ab0.shtml 小编想引用一位美国著名学者的话结尾: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什么人都可以坏,但有三种人千万不能坏—— 他们是: 1、教师
【事件关注】
2、医生
3、法官
其他人怎么坏,都可以治他,包括总统,弄不好会被弹劾…… 但教师坏了——误人子弟, 医生坏了——草菅人命, 法官坏了——失去公平公正。 这三种人坏了,社会基本就乱了。 天佑中华!如果你属于这三种人的范围,请守住自己的底线,人民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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