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住宿升级:特意安排升级2晚挂牌四星酒店。
★ 美食升级:特别赠送土楼客家风味餐和价值888元深海鱼宴。
★ 体验升级:安排一晚曾厝垵、黄厝海边客栈,安排一晚土楼特色住宿。
★ 服务升级:全程1车1导,当地独立成团,土楼包车往返,免去散拼一日游的走马观花之苦。
服务特色:
★ 严格遵守旅游法规,操作规范化
★ 全程我社独立操作,无转团卖团
★ 质检监督全程跟踪,衔接无缝隙
服务赠送:
★ 每人每天1瓶矿泉水
发班日期:
★ 散客每周五发班 ★ 团队天天发班
25岁以下70岁以上1880元/人
1.4以下儿童 580元/人
大 鱼 海 棠 逸 品 厦 门双卧6 日 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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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行 程 |
用餐 |
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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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
商丘火车站乘坐K742次列车前往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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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
沿途观赏祖国大好河山,下午16:30分火车抵达厦门火车站。 |
不 含 餐 |
海边 客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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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
早餐后乘车前往大鱼海棠拍摄地——永定【永定高北土楼群】,游览高贵典雅的土楼之王---【承启楼】,承启楼以它的高大、厚重、粗犷、雄伟的建筑风格和庭园院落端庄的造型艺术,融与如诗的山乡神韵,让无数参观者叹为观止。继而参观【世泽楼】、【五云楼】、【侨福楼】、【博士楼】,之后入住土楼特色的宾馆。 |
早中餐 (客家风味) |
土楼特色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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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
早餐后游“千年古刹”、闽南最著名寺院、闽南佛学院所在地——【南普陀寺】,参观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等。沿途观看全国最美校园之一的【厦门大学】外景。车赴参观【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作为国内开发的为数不多的自由贸易开发区域,进出口商品均实习零关税,不出国门亦可轻松购买免税商品;参观【乳胶展示厅】。游览素有“海上花园、音乐之岛、步行者的天堂、万国建筑博览”之称的—【鼓浪屿】;途经过英国领事馆,日本领事馆,西班牙领事馆,天主教堂,协和礼拜堂,感受鼓浪屿百年沧桑。体验浪漫音乐海岛风情;穿梭风情万种老房子,博览万国建筑。享受大海、沙滩、阳光浴的无限乐趣-自由漫步-【港仔后海滨】。 |
早中餐 |
挂牌四星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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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 |
早餐后游览【集美学村】景区,其建筑融中西风格于一炉,体现了典型的闽南侨乡的建筑风格。无论是高大壮观的校舍堂馆,还是小巧典雅的亭台廊榭,无一不是琉璃盖顶、龙脊凤檐、雕梁画栋,而细细看去,却又各具匠心,归来堂、龙舟池等景点。赴参观【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作为国内开发的为数不多的自由贸易开发区域,进出口商品均实习零关税,不出国门亦可轻松购买免税商品;参观【丝绸展示厅】。【海上明珠塔】坐落在东渡狐尾山顶的海上明珠塔,集气象灾害监测、科普教育、旅游观光和夜景功能为一体,尤以其观景功能的独到地理优势,成为鸟瞰厦门的最佳观景点。 塔楼为花瓶状,共19层,2004年12月竣工,顶端海拔高度195米,是厦门市第一座投入使用的钢结构建筑。裙楼有天文、气象科普馆,天象放映厅。浅绿色钢化玻璃外墙,把塔楼映衬得美丽多姿,现代化的光电技术,让塔楼为厦门的夜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塔顶的雷达天线罩,远眺犹如一颗明珠。如今,塔楼已成为厦门市一座标志性的建筑物。游览【曾厝垵风情街】,这里有很多家庭旅馆、青年客栈、富有情调的咖啡厅、餐吧、个性小店在此云集,曾厝垵多元的风俗信仰,也是一大特色,这里不仅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种宗教齐全,更有厦门独有的、香火旺盛的民间圣妈崇拜,实在可算得上是极具代表性的闽南原生态自然村。其中沿途车上可欣赏到椰风寨、天来泉“赖昌星白楼”以及造型独特的国际会展中心外景。【珠宝工艺品展示】(游客可自由选购商品或在商场内自由活动,时间60-90分钟)。乘车前往【环岛路】感受海风徐徐,海浪滔天之美景。 乘坐火车返程。 |
早中餐(深海鱼餐) |
火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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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 |
抵达商丘,返回温馨的家 |
早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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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费用包含 |
1、【交通】商丘厦门往返火车硬卧;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福建属于套车,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上); 2、【住宿】1晚海边客栈,1晚土楼宾馆,1晚挂牌四星酒店。 3、【用餐】4早1中餐1客家风味餐1深海鱼餐 4、【门票】景区首道门票; 5、【儿童】1.1m以下儿童含车位正座、导游服务费及旅行社责任险,产生其他费用家长现付; 6、【导游】中文导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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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费用不含 |
1、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 2、因交通延误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3、因自身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4、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5、“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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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 |
本行程有三次无强制购物安排:(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配合进3个店,不强制消费,具体分别如下(建议组团社出发前与客人签好购物补充协议): 乳胶床上用品、珠宝工艺、 丝绸家纺店 ( 时间为1小时上下,不超过90分钟为限) 提示:行程中,餐厅、景点、及周边购物店商店购物,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请根据个人需求谨慎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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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请游客遵守旅游合同的安全提示,带好身份证件并强烈建议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2、行程未包含正餐请自理,也可与导游商定价格和标准后交付导游代办; 3、景区观光如涉及代步小交通、小门票等,按景区标价自理费用,也可交导游代办; 4、厦门鼓浪屿船票需要预约,为了保障游客利益,使游览更加顺畅,不减少景点前提情况下,游览顺序可前后调整; 5、所有证件均不再享受门票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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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此行程为无全陪导游服务,我们只安排地接导游为您提供地接讲解、生活安排、旅途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地接导游服务费,司机导游采取任何形式的索取小费行为,均为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行为,敬请监督; 2、此行程报价已包含旅行社责任险,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条款,请提示游客按照旅游保险规定投保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3、因是旅游批发价,我公司只提供此团实际产生金额的旅行社专用发票、大交通费(不含当地消费、自理项目)。无法提供当地住宿、餐饮、车费等成本发票。 4、此为特价线路,团队游览期间旅游者擅自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旅行社与其旅游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且不对游客离团期间发生的意外承担责任;旅游者擅自参加旅游合同约定以外的旅游活动的,责任自负,与旅行社无关。 5、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6、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如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车程时间延长,请游客谅解并配合。 7、行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本社质监员处理或组团社(游客报名旅行社),由于游客主动与旅游地区的司机、导游、其他游客、当地市民、百姓等人群发生纠纷和肢体冲突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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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
请提醒客人认真、如实地填写各地的旅游意见反馈表,我们将以该表作为服务质量标准;虚假填写、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回程后再投诉,我社不再受理,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方便我社在第一时间及时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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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客人原因不参加或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台风、暴雪等天气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行程不能正常游览的我社只负责退门票差价,如有其它费用需客人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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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
1、出团时成人务必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儿童务必携带户口本原件; 2、全程酒店及用餐地点变更频繁,请在离店前仔细检查个人物品。 3、因厦门、武夷山用车为套车,游览时不要携带行李,行李可寄存酒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寄存。 4、外出旅游,安全第一,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自由活动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鼓浪屿游客上岛购票方案: 1、游客必须持身份证、儿童持户口本过码头安检方可上船。 2、我社预定船班以网上余票为准,为保证鼓浪屿行程,上岛时间有可能与计划不同。 团队船票预定后取消,全额损失,船票预定后又要增加人数的团队,请先咨询我社同船班是否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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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购 物 和 自 费 项 目 补 充 协 议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序号 |
购物店名称 |
停留时间 |
地址 |
1 |
乳胶床上用品 |
约90分钟 |
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 |
2 |
海丝坊 |
约90分钟 |
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 空港片区海丝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
3 |
珠宝工艺展示厅 |
约90分钟 |
厦门 |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5、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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